2024年开封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131人-亚博im
导语 根据工作需要,经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同意,2024年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详情请查看全文。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1名工作人员,拟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照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年限应符合各岗位要求。年龄截止日期以2024年1月1日为准。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为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6月19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周六下午、周日为休息日,请考生注意工作日前来报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
开封市中心医院(河道街85号)10号楼东楼六楼西人力资源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开封市2024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本人简历”中要求起止时间连续,教育经历从小学开始至今,包括学校、专业,有工作经历的要写明原工作单位起止时间及所在岗位),2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和报名表同版)自行贴至报名表右上角。
2.《2024年开封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4),现场报名、,邮件命名为岗位代码 专业名称 姓名;此表不提交纸质版,注意汇总表信息要和报名表信息保持一致,要求信息准确真实,否则造成后果自行承担。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招聘公告“其他条件”中要求“高中起点”的需要提供高中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5.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和学位认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即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即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6.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招聘公告中“其他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取得医师资格证和规培证须提供医师资格证和规培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须提交《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预计于2024年取得规培合格证的请提供规培基地出具的规培证明。
8.在职应聘人员须出具加盖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考务费收取现金)。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六)领取准考证
笔试考试前在我院亚博im官网通知领取准考证相关事宜,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未按要求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准考证在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过程中作为身份确认凭证,请妥善保存。
四、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我市从事省政府购岗计划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四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加分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予以公示。
五、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面试,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的具体事宜请密切关注我院亚博im官网发布的亚博im的公告。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医疗、医技类笔试内容包括医学专业知识和公共卫生知识;护理类笔试内容包括护理学专业知识和公共卫生知识;其他专业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根据招聘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个别专业性强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确实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非医学类专业的招聘岗位,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不达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我院将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面试时,根据岗位需求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同时进行。结构化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各为100分,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时,结构化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计算办法为:面试总成绩10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60%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前应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需要工作经历岗位的,应试者需同时提供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面试确认时,发现应试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确认时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我院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在官方网站公示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因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其总成绩,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网址)和我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我院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专业目录、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2.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相关规定执行。
3.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按大专、本科毕业生对待。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开封市中心医院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坚持公示制,凡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本招聘方案由开封市中心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官方网站和咨询电话:
开封市中心医院
网址:http://www.0378-120.com/,咨询电话:0371-2567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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